台北市綠地面積
台北市必須把一切人事物全都放進垃圾絞伴機絞碎;讓神人級的政治人物重組這個家園。
全體台北市民:要把台北市的所有戶外空間,想像成是自己的家。我們要想像自己是一群野生動物。
人均綠地面積:當然是越高越好。要做到全國最高;甚至全世界最高。
(1)以行人為本
討論一個城市:
要在哪些地方設公園。
每座公園的面積有多大。
公園的類型和層級是什麼(鄰里公園還是普通的公園還是生態公園)。
應以行人觀點來考量;而不是以機車族、汽車族的觀點來考量。
人們從自己住家和公司步行走去公園的路途中:
多近的距離就有公園。步行到達的平均時間有多少。
步行去公園的路途中:
過馬路等紅綠燈所耗費的時間有多少。
有沒有路霸擋路(路霸=攤販和違停的機車、腳踏車、汽車)。
公園周圍的紅綠燈;平均要等待多少秒才能通過。
公園周圍房子的騎樓有沒有路霸。
人們與其開車去健身房付錢運動;在室內吹冷氣運動。
不如步行去公園免費休息和運動;在戶外吹自然風和曬太陽。
(2)以腳踏車為本
台北市現在一直開闢自行車專用道;還有廣設Ubike(公共自行車)據點。
意圖提高市民騎腳踏車的便利性。看腳踏車能否取代機車。
腳踏車被禁止騎進去公園裡面。
但是公園的周圍:一定要設有Ubike據點。
還有公園的周圍:一定要設有自行車專用道。
自行車專用道的設置:應刻意盡量設在每一座公園的周圍。
這樣騎Ubike的市民才會自然而然的騎到公園的周圍還車。
然後自然而然的走進去公園裡面。
(3)以大眾運輸為本
公車:
公車的候車站牌,應盡量設在公園的周圍;而不要設在一般騎樓;
這樣坐公車的乘客,才會在上車前和下車後,自然而然的走進去公園裡面。
捷運:
捷運站周圍的房子:
如果是屬於政府機關所有:
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
如果是屬於民間私人所有:
應全部強制徵收為公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
(4)去除路障
公園是刻意盡量給人自然而然走進去的地方。
公園周圍不該有任何路障。不要有任何阻擋輪椅族進出的東西。
設計上:要讓所有行人很自然很輕易的自由進出。
公園周圍的人行道:一定要可以阻擋汽車和機車;還有一定要無階梯設計。
(5)紅綠燈
路霸和紅綠燈浪費時間、阻礙通行。
明明距離很近;卻好像要走到美國去那麼遠。
過馬路的距離雖然很短;但紅綠燈等太多秒;特別是尖峰時間。
路霸=攤販和違停的機車、腳踏車、汽車。
(6)公園附屬停車位
北市府必須把一些房子拆掉蓋公園;增加公園的數量、面積、密度。
然後公園的地底下附設停車場;停車場必須可停汽車也可停機車也可停腳踏車。
公園附設的停車場數量夠多以後:
房子騎樓旁邊的人行道的旁邊:
就可以完全沒必要有任何汽車停車格。
就把汽車停車格全部改成機車停車格和腳踏車停車格
機車退出騎樓和人行道雖然是對的;但施政的順序不對。
(7)公園>社會住宅
台北不欠房子;台北欠公園。台北市,蓋公園比蓋社會住宅有急迫性。
豪宅住戶完全不排斥自己的公司和住家旁邊有公園。
但是社會住宅給人的印象就是跟南美洲一樣;都是犯罪的人的巢穴;貧民窟。
重要的是:
因為,只要在北北基桃有房的人就不能租社會住宅;所以租房子的人大都是外縣市民眾;
本地人(在北北基桃有房的人的親屬)比較少。等於是本地人排擠外縣市民眾。
在北北基桃有房的人就等於是郭台銘嗎?
除非擁有房子的戶數很多;或是房子的面積特別大;否則不應該被禁止租社會住宅。
台北不欠房子。
所以社會住宅:不是一定要蓋新房子;而是要強制徵收現成的房子;
房子只要不要太舊就可以被徵收當做社會住宅。
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宿舍:如果使用率不高就改當社會住宅。
閒置的豪宅:應全部強制徵收做社會住宅。
台北欠公園。房子太舊,不是一定全部都要給建設公司都更;而是要拆掉當公園用地。
政府機關和官舍如果太舊;就全部拆掉當公園用地。
(8)學校=假公園
台北市欠缺真正的公園:才要強迫學校當假公園;開放操場給人進入運動。
用低矮圍籬取代高圍牆;惡人就把學校當成公園隨意爬強闖進去。
(8-2)學校的停車場
台北市中小學的停車場:被強迫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
台北市欠缺公園;欠缺公園附屬停車場。
學校是假公園;學校的停車場,是假的公園附屬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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