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制度改良
社會保險制度改良 (1)屬人主義 「繳所得稅」和「繳社會保險保費」:兩者應分開來討論。 繳所得稅可以「屬地主義」;但繳社會保險保費必須是屬人主義才行。 因為旅外台僑只要有回到台灣;就機乎一定會去使用到台灣的社會保險資源。 具有主流民意的政黨的候選人;取得立法院最多數席次之後;就應修法: 把人民盡繳社會保險保費(國民年金和健保)的義務:從「屬地主義」,改成「屬人主義」。 只要你擁有台灣身份證:不管你出國到天涯海角; 一樣要寄繳款單到你的實際居住地;繳國民年金和健保保費。 繳費方式:一律用網路銀行,線上刷卡,或線上匯款;首先要在當地有銀行帳戶;然後申請網路銀行;線上刷卡,或線上匯款付費。 如果旅外者自己本身是高收入者:就寄單到他們在海外的實際居住地。 或者如果旅外者在台灣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在台灣是高收入者:就寄單到他們在台灣的親屬的戶籍地。 (1-1)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只要有老實繳費,法律就保障有繳費的保戶享受資源的權利。 只要有事先繳費,到了真正需要使用資源的狀態時,法律就保障你可以使用資源。 繳社會保險保費;比繳所得稅還安全。 繳所得稅:人民完全沒有能力干預政府官員要怎麼使用公帑。 若不幸,縣市首長還有正副總統,被會浪費公帑的人當選: 我們完全沒有能力制止他們浪費公帑。 (1-1-1)健保: 台灣健保的問題是每個保戶享受資源的時候享受太多; 但是收保費的時候:「合法免繳費的人」繳太少;和收入超級高的人繳不夠多; 支出大於收入。 一般本國人每個月都要繳健保費。 但海外僑民在海外時都完全不用繳費。 只要有回來台灣時有立刻補繳保費,就可立刻享受資源。 一般本國人如果欠健保費很久才繳清; 繳清之後還要罰一段時間不能享用資源; 不能享用資源的期間,健保費還是一樣要繼續繳。 健保並不是每個人都繳一樣多的錢; 但是到了需要使用資源時;每個人都一樣享受的太多。 也就是「齊頭式的享受福利」。 收入只是偶爾稍微高一點,就被健保局「廖添丁」式的劫富濟貧。 應改成「差別式享受福利」:繳多者享受多。繳少者享受少。 健保為你一個人所支出的成本上限;全憑你一生中所累積繳交費用的多寡來決定。 有老實繳費的一般本國人:可以享受多一點資源。 惡意欠繳者和僑民合法免繳者:只能享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