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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空間

學校空間 (1)留級制度 肯定國高中強迫留級制度。 公立國中教師有義務無條件不求回報的讓我們,完全學會課本上所寫的知識。 耐心等我們程度有了再給我們畢業證書。不讓我們當中輟生。 國中階段是國民義務教育: 國中教師沒資格跟大專院校一樣: 可以因我們程度太差就不讓我們就學。 教育制度已經革新: 國中階段不應該只是準備升高中職的過渡時期。 必須等學生程度有了再給其畢業證書。 (2)閒置公立大專校舍 台灣有許多公立學校,因招生不足而遭併廢校,所以校舍被永久閒置。 應把那些閒置校舍轉做其他種類的教學場所。 應轉型成讓成年人就讀的補校和職訓所: 補校就是讓失學的成年人就讀的中小學。 職訓所就是讓社會人士學習職業技能的學校。 成年人不適合和未成年的中小學生共用同一個場所。 所以應另外找已閒置許久的校舍;當成成年人專用的職訓所和補校。 閒置的大專院校應轉型成成年人補校和職訓所; 因為大專院校校舍的空間面積通常都比較大。 中小學校舍的空間面積通常比較小;給成年人使用比較不適合。 (2-1)補校 閒置的公立大專院校校舍: 應轉型成讓成年人就讀的中小學補校。 現在是十二年國教時代: 全台灣所有還未有高中職畢業證書的成年國民: 應比照學齡兒童,給予強迫入學;到閒置的公立大專院校校舍去上課。 成年人不適合和未成年的中小學生共用同一個學校。 應另外找已閒置許久的校舍;當成成年人專用的補校。 除了空間的問題以外... 時間上的問題:在一般的中小學;成年人只能在晚間時段還有周休二日的時間去上課。 師資上的問題: 是要成年學生跟未成年學生共用同樣的老師;還是要另外聘請老師專門教成年人? (2-2)職訓所 只注重表面文憑的時代該結束了。 閒置的公立大專院校校舍應轉型成職訓所: 強制讓全台灣的失業者和實力不夠的勞工當學員; 教工作上需要的基本英語能力和教職業技能。 職訓所應公辦民營:由公家單位和私立學校或補教業者合作。 由公家單位提供場地,提供硬體設施; 由私立學校或補教業者,提供師資和教材; 讓社會人士學習職業技能和外語能力。 (3)閒置公立中小學校舍 現在少子化:許多公立中小學因為招生人數不足而遭併廢校。 那些遭到併廢校的公立中小學校舍:應轉出租給私立中小學。...

教師退場

教師退場 (1)解任 公立學校教師:通常都越資深越不適任。資深教師不適任,應直接記三大過開除。 已退休教師:現被評定在職時不適任;而早已屆齡退休者;應強制廢除其退休俸跟十八趴資格。 流浪教師眾多:最大的原因是:教師執照取得太容易;執照的總量沒有管制;不是因為少子化。 取得教師執照就像一般人去考丙級技能檢定一樣容易。 沒有哪種身份可以有特權。你流浪教師找不到工作是你家的事。 現在的青少年長大後有些可能當老師。 少子化,現在的青少年以後會當老師的人的人數,自然比以前少。 但是因為教師執照取得太容易;教師與學生的人數,無法維持正確比例。 因公立學校,學生人數寧缺勿濫(以幫助私立學校招得到學生為藉口)。 公立學校,聘用的教師人數,和私校相比較就顯得太多。冗員太多。稅金小偷。 台灣完全沒有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 所有的不適任教師,都故意待到可領退休俸跟十八趴資格才退休。 在職期間:連續不間斷地傷害學生;對學生做出傷天害理行為。 政府應立刻把所有不適任教師全體大量解雇;讓適任的新老師進來。 (2)併校 落實《友善校園計畫》: 公立中小學: 教師被評定為嚴重不適任的學校:應強制被鄰校合併;讓校史完全消滅。 同一個縣市,同一個行政區內: 友善校園分數最高的公立中小學;應把鄰近的教師品質差的公立中小學;給併吞過來。 公立國中國小的學區原本就是設定:讓學生從自己家步行就可到達;免搭大眾運輸工具。 合併別人跟被別人合併;兩校距離不能差太遠。併校的基本條件是學生一樣步行就可到達;免搭大眾運輸工具。 (3)重回師範院校當學生 教師除了要有退場機制;也要有降級機制: 不管是資淺菜鳥還是資深老鳥;正式教師只要被評定不適任;應一律直接降級成實習教師。 教師都是先讀師範體系的大專院校;結業後再當實習教師;實習完畢後;成績合格就取得執照;然後自己再四處到每間學校求職。 現任正式教師,不管資歷如何;只要被評定不適任:應強制降級成實習教師;並且重回師範體系院校就讀。 (4)總量管制 按照常理:生育率下降;公立中小學教師的數量;就沒必要再跟過去一樣那麼的多。 教師需求少;那就應增加師範院校學生取得執照的門檻。 教師應比照律師;進行總量管制;讓師生數量維持正確的比例。 (5)私校 保障有執照的人的權益: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