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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1)旅行團   國民黨籍的中央政府官員和縣市首長:把外國觀光客入境人數多寡當做政績指數。數據魔人害死人!   為了衝入境人數多的績效:就讓海外來台旅行團的費用盡量低廉。   旅費低就一定要強迫購物。   旅費低:業者為節省成本,就犧牲旅客安全。   要告:馬英九總統時期的交通部觀光局公務員; 和郝龍斌市長時期的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公務員; 瀆職!   立委應提案立法:禁止低價旅行團。 不管是台灣人國內旅遊;還是台灣人去外國旅遊;還是外國人來台灣旅遊:一律禁止低價旅行團。   顧客付的錢少;業者為了省成本;就犧牲服務品質;就犧牲顧客的生命安全。   旅費低就一定要強迫購物。   顧客付給旅行社的錢:一定要同時包含飛機票錢(或遊輪票前)和遊覽車錢(或火車票錢)和旅館住宿費和餐廳飲食費。   還有應提案立法禁止一條龍。 旅行社不得跨足經營購物商店,和遊覽車公司,和旅館,和餐廳。   提案立法禁止強迫購物。   旅行社不聽話就把負責人起訴判刑;把旅行社勒令解散。   (2)出租套房=無照旅館   抓日租套房:   台北市民,都不覺得自己有被友善對待;怎要求台北市民友善對待外縣市民眾和外國觀光客?   台北市民,自己居住品質都有問題了;怎要求台北市民給外縣市民眾和外國觀光客友善居住環境?   什麼叫做:「要成為一個對外國背包客友善的城市」?   任何人要去國外旅遊,本來就自己有責任要事先找好居住的地方。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立委提案立法:   只有本國人和有台灣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才可以租房子。 外籍觀光客禁止租房子。外籍勞工只有取得工作證期間才可以租房子。   (3)新聞處變觀傳局   新聞處在郝龍斌任內變成觀光傳播局。   原本由交通局管轄的:觀光旅遊業務;   和原本新聞處管轄的:發佈政府文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