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儲蓄存款
Joint Savings Account 聯名儲蓄存款 *概論 建議台灣政府的金融管理單位;比照外國:讓銀行可以有家庭成員共同聯名帳戶。 國外這種帳戶稱作:Joint Savings Account(聯名儲蓄存款)。 適合讓法定家人:夫妻之間、兩代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共同開設的帳戶類型。 *國外很常見 國外只要是有法律上的親緣關係;就有權利開家庭聯名的銀行帳戶; 台灣的銀行的活期存款戶頭:有分「活期存款」和「活期儲蓄存款」兩種。 活期存款是公司行號帳戶;活期儲蓄存款是個人帳戶。 公司不可能永遠存在;總有解散的時候。 但是家庭成員的關係沒有法定期限;除非有一方提告家暴保護令;或夫妻情感生變。 *外籍人士 在台灣有事業的外籍人士和台裔僑民、新住民;在自己的國家的銀行都有開設及使用聯名帳戶。 當他們來到台灣以後;第一個提出的疑問是:為何台灣的銀行沒有聯名帳戶? 主要是台灣的洗錢防治相關法律太過於嚴格。 *排除特定類型 排除特定類型的前科犯: 曾涉及詐欺罪的人(詐騙集團);曾涉及洗錢罪的人;曾涉及貪瀆的前公職人員;曾涉及背信罪的人;曾涉及金融犯罪的前金融業經營者。 排除特定類型身份的人:政治人物、政務官、民意代表、里長、有給職黨工。 排除現任基層軍公教人員:事務官、軍人、警消人員、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國立大學教師。 排除曾涉及經濟犯罪,掏空自己企業的企業董事長及高層及其共同經營公司的家族成員(如王令麟家族、辜仲諒家族、吳欣盈家族)。 *把全民當賊 「聯名儲蓄存款」:這種類型的銀行戶頭,在國外是很自然很常見。 但是在台灣卻和金融犯罪畫上等號;台灣政府把全民都當成罪犯。 *法律框架 台灣《洗錢防制法》與《銀行法》對帳戶開設有嚴格規範,強調「實質受益人」必須明確,避免資金來源不清。 *銀行實務: 目前銀行僅提供「個人帳戶」與「公司帳戶」兩類。 家庭成員若要共享資金,通常透過: •單一帳戶加掛副卡(ATM或信用卡)。 •委託書授權另一方操作帳戶。 *外籍人士反應 許多外籍人士來台後發現無法開設聯名帳戶,只能用上述替代方式,這與他們母國的習慣差異很大。 *政策建議方向 •比照國外制度 允許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法定親屬開設聯名儲蓄帳戶。 •風險排除機制 可排除曾涉及詐欺、洗錢、金融犯罪等高風險人士,降低濫用可能。 •監理配套 建立「共同受益人登記」制度,確保資金來源透明,並符合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