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有「悠遊卡」標籤的文章

悠遊卡制度改良

悠遊卡制度改良 (一)大眾運輸 (1)記名 站在防竊的角度去思考:悠遊卡必須強制記名。完全不能有無記名的悠遊卡存在。 捷運站內的機器:不應該有販賣無記名悠遊卡。 每一位台灣本國人,和合法居留台灣的外籍人士,都應被強制申辦記名悠遊卡。 (2)事後再補貼 持記名悠遊卡搭乘公車或捷運: 每次搭乘公車和捷運的票價;應照常用原價扣款;各種身份的乘客都扣一樣多的錢;不要當場給予乘客優惠價。 事後再由悠遊卡公司人員:人工,事後為每筆搭乘記錄審查。 採事後補貼的方式;把補貼金額加到乘客的悠遊卡上。 按每種身份類別,有不同的補貼金額。 身障者和老年人和學生:事後補貼多一點。 一般人:事後補貼少一點。 如果捷運公司的收支比,是虧損狀態:就停止對任何人的補貼。 如果捷運公司的收支比,是小幅盈餘狀態: 就主要只補貼身障者和老年人和學生。 一般人補貼少一點。 如果捷運公司的收支比是大幅盈餘狀態: 就各種身份的每個乘客都加碼補貼。 (3)廢除學生票 未成年人不管有無學生身份;都應用相同平等的票價。 應廢除目前的「學生票」;改成「未成年票」。 票價應按年齡層分類。而不是憑有無再學學生身份。 大專院校學生已經是成年人:那就應該用跟普通成年人相同的票價。不應該用跟未成年人相同的票價。 (3-2)成年的學生 已成年的學生有三種: 1.原本未成年的高中生被留級,或休學一段時間再複學。或國中生畢業後,沒有應屆升高中,有重考。 2.就讀中小學附設補校的已成年人。 3.大專院校學生。 只有第一類可以破例用跟未成年人相同的票價。其餘兩類應廢除優惠。用一般票。 (4)公車停止投現金 公車的付費方式應單一化:任何人搭乘公車應強制一律用記名悠遊卡。 應全面停止使用現金還有無記名的悠遊卡。 然後,每個人在第一時間都扣一樣多的錢,事後再給予補貼; 避免有人使用不是屬於本人的比較便宜的優惠票。 付費全面用記名悠遊卡:才能減少司機的精神壓力。 開大型車就已經很危險了;司機還要應付各種不同的付費方式。 (5)公車按里程收費 公車如果要漲價,不應是齊頭式漲價。 應改成按里程計費;坐到越遠,票價就越高。 公車計費:不要只有「一段」跟「兩段」這兩種費率之分。 應按里程計費: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