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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一)公園

應該先逐步改善原本就存在的舊設施;然後才會有新設施的設立。
公用設施:如果人民沒有使用需求:那麼這就是蚊子設施;應強制把蚊子設施拆除掉。

如果人民強烈有使用需求:
那麼環保局清潔隊員或委外清潔公司清潔員;還有公園處專屬水電工或委外廠商水電工;
一定要隨時派人去清理環境和修復設施。

原本就存在而且民眾使用率高的設施:政府機關需盡心盡力維護;
人民才相信:如果設立新的設施;政府機關一定有能力維護。

(1)免費飲水機

台灣公園最缺乏的是免費飲水設備;台灣的公園完全沒有免費飲水機。
連自稱首善之都的台北市都沒有免費飲水機;其他縣市更不用說了。

公立醫院和公立圖書館都有飲水機;水龍頭是由上往下沖;用的是紙杯;清潔員須隨時補充紙杯。

外國的公園飲水機似乎是用由下往上沖的水龍頭;讓突然口渴想喝水又沒準備杯子的民眾可以馬上喝水;
缺點是被認為不衛生;因為民眾嘴巴太靠近。

公園是24小時開放;如果只有由上往下沖的水龍頭;不可能有人隨時補充紙杯。

宜蘭縣金六結新訓中心;重大的錯誤是飲水機裝設在廁所的正門口;造型也跟洗手檯太類似;
懇親日;一直有入伍生家屬以為那是洗手檯,在那裡洗手。

台灣的公立中小學,校內完全沒半台飲水機。學生只好一直去福利社或向販賣機買飲料。
當學生比當兵還不如。

(2)逛公園取代逛醫院

醫院是只有生病才會去的地方。政府的公帑應把原本用在維護公立醫院硬體設施的經費;挪用一些用來維護公園;清潔和養護公園的公用設施。

就是因為政府官員的心態錯誤:
只是盡量花大筆公帑,讓醫院的硬體設施弄的豪華一點;
才會讓民眾有「逛醫院」的心態;把逛醫院當成逛百貨公司;進而浪費健保資源。

(二)夜市

台北市的每一座合法夜市:應強制放清潔假;每週強制公休一天。

在每週的攤商公休日:
由管委會:付錢請民間清潔公司;或付錢請環保局的非正職清潔隊員;清理環境和噴藥。
先用清潔劑清潔;再噴灑消毒水;再噴灑殺蟲劑。

分工:夜市攤商要節省清潔所付出的精神跟體力;才有更多的時間做更多其他事情。

空間:
應明文規定:夜市的食品攤商,不能在自己住家製作食品。
應要求夜市的食品攤商;必須在夜市另外租一個區域專門製作食品。
每一個夜市都必須要另外有一個區域,做為餐飲業攤商的產品製作區。

(三)醫院

(1)菌

醫院什麼最多?病菌最多!

醫院附設的商店街根本不應該有美食街的存在。病從口入。

醫院的商店街:
只能優先開醫藥相關的「藥局」、「醫療器材店」、「藥妝店」;「清潔用品專賣店」;
和盥洗相關的「理髮廳」、「成人尿布專賣店」、「內衣褲專賣店」、「自助洗衣店」、「嬰兒用品店」;

其他非醫藥和盥洗相關的商店:只能開「文具店」、「書店」、「銀行」、「郵局」;這些住院病患也可以去的商店。

完全不能有餐飲業存在。

(2)醫院天花板的冷氣

大型公立醫院:應強制只有夏天才能開冷氣。

冬天時:應強制把整棟醫院所有窗戶全部打開;然後冷氣機只開送風;全面禁止開冷氣。

原本沒感冒的病患吹冷氣吹到感冒;甚至因感冒衍生重症。

原本就有生病的病患去醫院;讓病症更嚴重。

(2-2)中央空調的缺點

出風口在天花板的中央空調的缺點:
醫院-候診大廳、診間、病房、手術房、商店街、美食街、理髮廳;彼此空氣相互流通。

病菌、髒空氣、臭味相互傳播。

應明文規定:醫院附設的商店街,首先必須離醫院本身有一定距離;

還有商店街天花板的空調設備,不能跟醫院本身的空調設備有連接;
不要讓醫院的病菌和臭味流到商店街來。

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用水電的雙重標準

公家機關辦公室和官舍;水費和電費完全由人民納稅錢負擔;而且使用量完全無限制;用的太多也完全沒有罰則。
那些使用水電的官員,完全不用花自己薪水半毛錢來付水電費。

關於北市府對營業場所限制冷氣溫度:
有開店過的人都知道:商業用電非常的貴;比家庭用電還要貴數十倍。
商家為了節省電費,自然會盡量減少冷氣的使用量,盡量提高溫度設定。
完全不用強制規定冷氣溫度;甚至使用罰則。

公家機關大樓內部:北市府只針對開放空間管制冷氣溫度;非開放空間則完全沒有管制。公務員居住的官舍也完全沒有管制。

北市府大樓和各區區公所大樓;部份區域是被鐵捲門拉起來;只有官員可以進去。

電費一樣是花納稅錢:洽公的民眾只能在開放區域吹熱風;官員自己則在非開放區域內和官舍內吹好涼的冷氣。

照顧人民的錢盡量節省;官員自己享受的錢盡量浪費。

使用者付費:現職和退休公務員的薪水、退休金,不管未來是被減少,還是維持平盤,還是增加;

公家機關辦公室的非開放區域和官舍:今後水費和電費都完全必須由那些使用水電的官員自己私人口袋來支付;不能花國庫半毛錢。

捷運站跟火車站:應該是有對乘客開放的區域的水費和電費,才能由國庫的錢補貼;
其他沒被開放的區域的水電費;必須由台鐵跟捷運公司本身的營業額來負擔。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環境清潔

環境清潔

(1)沒垃圾桶

台北市沒公用垃圾桶!
台北市:以前在紅磚道,還有在公園裡面,還有公車專用道,夜市等許多地方:都有設置公用垃圾桶。給民眾丟垃圾。

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卻也同時,減少路上的公用垃圾桶數量。沒垃圾桶,是要鼓勵人隨地亂丟垃圾嗎?

許多中小型社區公園:裡面完全沒有半個公用垃圾桶!公園又沒禁止飲食,為什麼不能有垃圾桶?
至於超大型公園:垃圾桶數量也被嫌太少。

夜市週遭,完全沒半個公用垃圾桶;逛夜市的人們都把手中的垃圾隨手扔到地上。

以前台北市的連鎖超商:都有擺垃圾桶,給顧客丟垃圾。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台北市超商桶子完全消失了!

(2)垃圾車公休日

台北市為什麼垃圾車要週休二日?周三跟周日不收垃圾。好像在處罰市民,周三跟周日不準製造垃圾。

並不是說垃圾車完全不能休;要休也應挑生意人最常公休的那天休;休兩天太多了。像新北市只休周一一天而已;因為公有市場都是周一公休。

(3)清潔隊沒隨時存在

台北市的清潔隊(垃圾車除外),為什麼沒24小時都存在?只有臨晨時段太陽剛升起時才大量密集出現;其他時段都不存在。

應隨時在騎樓、紅磚道、馬路上清理戶外的垃圾。隨時在戶外噴灑消毒水跟殺蟲劑;消滅戶外的病菌跟蚊蟲、蟑螂。

應隨時在公園裡面清理垃圾。隨時修剪公園裡面的草皮跟樹葉。
隨時在公園裡面噴灑消毒水跟殺蟲劑;消滅公園裡面的病菌跟蚊蟲、蟑螂。

應隨時把水溝的蓋子打開,清理水溝裡面的垃圾。隨時修剪紅磚道行道樹的草皮跟樹葉。
隨時在水溝裡面噴灑消毒水跟殺蟲劑;消滅水溝裡的病菌跟蚊蟲、蟑螂。

應隨時清掃公園裡面的公廁。隨時清掃捷運站裡面的公廁。

(4)給受害人開罰單?

馬當上總統後:自家的騎樓,被人亂丟垃圾跟張貼小廣告;屋主自己沒即時清理;環保局就要給屋主開罰單?

給被亂丟垃圾的受害人開罰單?全部都要屋主自己來;那我們還需要清潔隊員做什麼?

還有,難道屋主要自己花錢買專用垃圾袋,去裝別人亂丟的垃圾嗎?又不是自己製造的垃圾,為什麼要花自己的錢去買?

(5)菸

台北市路邊的水溝蓋裡面,都是菸蒂!

台北市民在騎樓、紅磚道上面抽菸:不只沒處理煙灰,還把菸蒂隨手扔到地上,或丟在水溝裡面。

未來台灣的公用垃圾桶:還必須增加放置煙灰、菸蒂的地方!

室內全面禁菸很合理;但是全台灣所有公園都全面禁菸,那就太過趕盡殺絕了。

應該是只有中小型的「鄰里公園」;可以完全強制明文規定禁菸。超大型公園應設吸菸區。

超大型公園首先應廣設垃圾桶;然後在部分區域,應允許人們在垃圾桶旁抽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