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 星期六

 
(1)旅行團
 
國民黨籍的中央政府官員和縣市首長:把外國觀光客入境人數多寡當做政績指數。數據魔人害死人!
 
為了衝入境人數多的績效:就讓海外來台旅行團的費用盡量低廉。
 
旅費低就一定要強迫購物。
 
旅費低:業者為節省成本,就犧牲旅客安全。
 
要告:馬英九總統時期的交通部觀光局公務員;
和郝龍斌市長時期的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公務員;
瀆職!
 
立委應提案立法:禁止低價旅行團。
不管是台灣人國內旅遊;還是台灣人去外國旅遊;還是外國人來台灣旅遊:一律禁止低價旅行團。
 
顧客付的錢少;業者為了省成本;就犧牲服務品質;就犧牲顧客的生命安全。
 
旅費低就一定要強迫購物。
 
顧客付給旅行社的錢:一定要同時包含飛機票錢(或遊輪票前)和遊覽車錢(或火車票錢)和旅館住宿費和餐廳飲食費。
 
還有應提案立法禁止一條龍。
旅行社不得跨足經營購物商店,和遊覽車公司,和旅館,和餐廳。
 
提案立法禁止強迫購物。
 
旅行社不聽話就把負責人起訴判刑;把旅行社勒令解散。
 
(2)出租套房=無照旅館
 
抓日租套房:
 
台北市民,都不覺得自己有被友善對待;怎要求台北市民友善對待外縣市民眾和外國觀光客?
 
台北市民,自己居住品質都有問題了;怎要求台北市民給外縣市民眾和外國觀光客友善居住環境?
 
什麼叫做:「要成為一個對外國背包客友善的城市」?
 
任何人要去國外旅遊,本來就自己有責任要事先找好居住的地方。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立委提案立法:
 
只有本國人和有台灣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才可以租房子。
外籍觀光客禁止租房子。外籍勞工只有取得工作證期間才可以租房子。
 
(3)新聞處變觀傳局
 
新聞處在郝龍斌任內變成觀光傳播局。
 
原本由交通局管轄的:觀光旅遊業務;
 
和原本新聞處管轄的:發佈政府文宣、管理北市府出版品、管理台北廣播電台;
 
兩者業務根本不一樣,為什麼併在一起?強烈要求要分割!
 
現在的局長主打觀光旅遊業務;原本新聞處的業務.....
 
北市府應成立一個跨界面的媒體公司(出版公司、廣播公司、傳播公司);
把現有的台北廣播電台公司化,還有把出版紙本書籍的部門公司化。員工全面免除公職人員身分。
 
由媒體公司發佈政府文宣、管理北市府出版品、管理台北廣播電台、製作電視節目、製作音樂唱片。

台北市綠地面積

台北市必須把一切人事物全都放進垃圾絞伴機絞碎;讓神人級的政治人物重組這個家園。

全體台北市民:要把台北市的所有戶外空間,想像成是自己的家。我們要想像自己是一群野生動物。

人均綠地面積:當然是越高越好。要做到全國最高;甚至全世界最高。

(1)以行人為本

討論一個城市:
要在哪些地方設公園。
每座公園的面積有多大。
公園的類型和層級是什麼(鄰里公園還是普通的公園還是生態公園)。

應以行人觀點來考量;而不是以機車族、汽車族的觀點來考量。

人們從自己住家和公司步行走去公園的路途中:
多近的距離就有公園。步行到達的平均時間有多少。

步行去公園的路途中:
過馬路等紅綠燈所耗費的時間有多少。
有沒有路霸擋路(路霸=攤販和違停的機車、腳踏車、汽車)。

公園周圍的紅綠燈;平均要等待多少秒才能通過。
公園周圍房子的騎樓有沒有路霸。

人們與其開車去健身房付錢運動;在室內吹冷氣運動。
不如步行去公園免費休息和運動;在戶外吹自然風和曬太陽。

(2)以腳踏車為本

台北市現在一直開闢自行車專用道;還有廣設Ubike(公共自行車)據點。

意圖提高市民騎腳踏車的便利性。看腳踏車能否取代機車。

腳踏車被禁止騎進去公園裡面。

但是公園的周圍:一定要設有Ubike據點。

還有公園的周圍:一定要設有自行車專用道。
自行車專用道的設置:應刻意盡量設在每一座公園的周圍。

這樣騎Ubike的市民才會自然而然的騎到公園的周圍還車。
然後自然而然的走進去公園裡面。

(3)以大眾運輸為本

公車:
公車的候車站牌,應盡量設在公園的周圍;而不要設在一般騎樓;
這樣坐公車的乘客,才會在上車前和下車後,自然而然的走進去公園裡面。

捷運:
捷運站周圍的房子:

如果是屬於政府機關所有:
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

如果是屬於民間私人所有:
應全部強制徵收為公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

(4)去除路障

公園是刻意盡量給人自然而然走進去的地方。

公園周圍不該有任何路障。不要有任何阻擋輪椅族進出的東西。

設計上:要讓所有行人很自然很輕易的自由進出。

公園周圍的人行道:一定要可以阻擋汽車和機車;還有一定要無階梯設計。

(5)紅綠燈

路霸和紅綠燈浪費時間、阻礙通行。

明明距離很近;卻好像要走到美國去那麼遠。

過馬路的距離雖然很短;但紅綠燈等太多秒;特別是尖峰時間。

路霸=攤販和違停的機車、腳踏車、汽車。

(6)公園附屬停車位

北市府必須把一些房子拆掉蓋公園;增加公園的數量、面積、密度。

然後公園的地底下附設停車場;停車場必須可停汽車也可停機車也可停腳踏車。

公園附設的停車場數量夠多以後:

房子騎樓旁邊的人行道的旁邊:
就可以完全沒必要有任何汽車停車格。
就把汽車停車格全部改成機車停車格和腳踏車停車格

機車退出騎樓和人行道雖然是對的;但施政的順序不對。

(7)公園>社會住宅

台北不欠房子;台北欠公園。台北市,蓋公園比蓋社會住宅有急迫性。

豪宅住戶完全不排斥自己的公司和住家旁邊有公園。

但是社會住宅給人的印象就是跟南美洲一樣;都是犯罪的人的巢穴;貧民窟。

重要的是:
因為,只要在北北基桃有房的人就不能租社會住宅;所以租房子的人大都是外縣市民眾;
本地人(在北北基桃有房的人的親屬)比較少。等於是本地人排擠外縣市民眾。

在北北基桃有房的人就等於是郭台銘嗎?

除非擁有房子的戶數很多;或是房子的面積特別大;否則不應該被禁止租社會住宅。

台北不欠房子。

所以社會住宅:不是一定要蓋新房子;而是要強制徵收現成的房子;

房子只要不要太舊就可以被徵收當做社會住宅。

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宿舍:如果使用率不高就改當社會住宅。

閒置的豪宅:應全部強制徵收做社會住宅。

台北欠公園。房子太舊,不是一定全部都要給建設公司都更;而是要拆掉當公園用地。

政府機關和官舍如果太舊;就全部拆掉當公園用地。

(8)學校=假公園

台北市欠缺真正的公園:才要強迫學校當假公園;開放操場給人進入運動。

用低矮圍籬取代高圍牆;惡人就把學校當成公園隨意爬強闖進去。

(8-2)學校的停車場

台北市中小學的停車場:被強迫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

台北市欠缺公園;欠缺公園附屬停車場。

學校是假公園;學校的停車場,是假的公園附屬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