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
(1)旅行團
國民黨籍的中央政府官員和縣市首長:把外國觀光客入境人數多寡當做政績指數。數據魔人害死人!
為了衝入境人數多的績效:就讓海外來台旅行團的費用盡量低廉。
旅費低就一定要強迫購物。
旅費低:業者為節省成本,就犧牲旅客安全。
要告:馬英九總統時期的交通部觀光局公務員;
和郝龍斌市長時期的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公務員;
瀆職!
立委應提案立法:禁止低價旅行團。
不管是台灣人國內旅遊;還是台灣人去外國旅遊;還是外國人來台灣旅遊:一律禁止低價旅行團。
顧客付的錢少;業者為了省成本;就犧牲服務品質;就犧牲顧客的生命安全。
旅費低就一定要強迫購物。
顧客付給旅行社的錢:一定要同時包含飛機票錢(或遊輪票前)和遊覽車錢(或火車票錢)和旅館住宿費和餐廳飲食費。
還有應提案立法禁止一條龍。
旅行社不得跨足經營購物商店,和遊覽車公司,和旅館,和餐廳。
提案立法禁止強迫購物。
旅行社不聽話就把負責人起訴判刑;把旅行社勒令解散。
(2)出租套房=無照旅館
抓日租套房:
台北市民,都不覺得自己有被友善對待;怎要求台北市民友善對待外縣市民眾和外國觀光客?
台北市民,自己居住品質都有問題了;怎要求台北市民給外縣市民眾和外國觀光客友善居住環境?
什麼叫做:「要成為一個對外國背包客友善的城市」?
任何人要去國外旅遊,本來就自己有責任要事先找好居住的地方。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立委提案立法:
只有本國人和有台灣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才可以租房子。
外籍觀光客禁止租房子。外籍勞工只有取得工作證期間才可以租房子。
(3)新聞處變觀傳局
新聞處在郝龍斌任內變成觀光傳播局。
原本由交通局管轄的:觀光旅遊業務;
和原本新聞處管轄的:發佈政府文宣、管理北市府出版品、管理台北廣播電台;
兩者業務根本不一樣,為什麼併在一起?強烈要求要分割!
現在的局長主打觀光旅遊業務;原本新聞處的業務.....
北市府應成立一個跨界面的媒體公司(出版公司、廣播公司、傳播公司);
把現有的台北廣播電台公司化,還有把出版紙本書籍的部門公司化。員工全面免除公職人員身分。
由媒體公司發佈政府文宣、管理北市府出版品、管理台北廣播電台、製作電視節目、製作音樂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