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1)刻意不作為

從來就沒有真正無能的政府官員;只有刻意不作為的政府官員。

中央政府,還有各縣市地方政府:官員的施政滿意度低迷;不是因為無能;是因為官員刻意不做為;官員刻意要讓人民痛苦。

目前正在痛苦的人:政府官員刻意要讓他們繼續痛苦;甚至還刻意讓他們的痛苦變本加厲。目前很快樂,沒感到痛苦的人,政府官員刻意要讓他們的快樂消失,讓他們開始感受到痛苦。

(2)刻意浪費公帑

官員故意執行錯誤的政策。錯誤政策浪費大量公帑。故意花費大筆公帑圖利特定廠商。

故意的跟不小心的當然不一樣。不小心的施政缺失,比較沒有花太多公帑;也沒有刻意要圖利特定廠商之事實。

因為官員有貪念;才會故意執行浪費公帑的行為,圖利特定廠商;然後再私底下向廠商索回扣。

那些特定廠商不斷掏空國庫的錢;人民必須要逼迫特定廠商把錢吐還國庫。

人民只能先向在野黨民意代表投訴;民意代表再向媒體投訴;用媒體製造輿論壓力;

用輿論壓力逼迫檢調單位出手,將廠商和官員起訴求刑;迫使那些廠商將錢還給國庫。

(3)廉能一體

不廉潔:做官的沒為民服務之心;沒把自己當公僕;反而把自己當成民間生意人。

民間上班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額外收入的事情不做;有沒有做事都領一樣的錢;多做事情,也不會讓自己薪水變多。

掌握著公權力卻故意不用公權力做好事。官員本身要先有廉潔之心,才會有驅使自己做好事情的動力。

(3-2)上行下效

上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

我們國家的體制是:上層政務官領導下層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當政務官的人;要給底下的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作好榜樣。

施政有功勞:要完全歸功於基層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不能政務高官自己覽。

施政有過失:政務高官要完全自己覽;不能讓基層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去扛。

一樣是事務官;高階主管也要給基層人員作好榜樣。有功基層扛;有過高層扛。

(3-3)罰款進私人口袋

人民因違規行為所繳交的罰款;可以進開單官員的私人口袋。不只開單的那個人有分紅;開單的人的直屬上司也有分紅;政務官也有分紅。

警察還有稽查員:把人民當成秧苗;當成金雞母。守株待兔;等人民不小心犯錯;見獵心喜;給予開單。合法搶劫!

(4)蚊子設施

任何公共設施:應該都是人民先強烈有需求;然後政府官員再依人民需求而建造。

而不是政府先強行建造;再強迫人民去使用。故意去製造蚊子設施;來圖利特定廠商。

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權利與義務

權利與義務

(一)義務
(1)工作役

1994年以後出生的男生免強制服義務兵役。
以工代賑。全民應以工作役取代兵役。
應強制讓失業年輕人在公務機關服勞役;領取微薄薪資。
避免失業年輕人好吃懶做;當啃老族。

體能優異的人,做耗體力的工作:

當工務局工人(養工處、新工處、衛工處)。
當停管處路邊停車收費員。當工友、技工。
當殯葬處公墓管理員。當義消、義警、義交。
當動物園保育員(飼養員+清潔員)。
當衛生下水道污水處理廠員工。當環保局清潔隊。

體能不行的人,做動腦筋或文書處理的工作。

社交能力強的人,做對外交談的工作。
當區公所約聘僱客服人員:第一線現場面對面;或接電話。

(2)職業技能教育

只要我們是有身份證的台灣公民;政府官員就有義務,不求回報的設法教育我們職業技能。

台灣有許多因少子化而被併廢校的公立學校校舍。
這些閒置的公立學校校舍可以改當職訓所。強制讓全民當職訓所學員。

政府機關應跟民間補教業者或私立學校合作:
由政府機關提供場地,提供硬體設施;由補教業者或私立學校提供師資還有教材。

(2-1)線上教學

以領文憑為目的的求學,不管小學中學大專;都是要求學生人要親自到現場。

所以線上教學只適用補教業。

不喜歡人多擁擠環境的人;不喜歡被強迫跟不友善的人接觸的人;不喜歡行動自由被限制住的人;可以選擇線上教學。

(2-2)外語教育

除非你是要當翻譯、領隊、導遊這些專業人士;

普通人學外語只需學重點就好。

去民間補習班:花那麼多錢又學不到重點。本身程度不好的人;去補習班是浪費錢、浪費時間。

(二)權利
(1)國保早繳早領

我們每個人生命都是有限的;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不知什麼時候突然那個;
所以國保跟勞保應早繳早領才正確。只有提前盡義務才能提前享受福利。

不要說什麼因為平均壽命延長;所以應該延後領勞退金的年齡;這個屁話。

勞保15歲就可以繳;為何國保要等25歲才能開始繳?
勞保60歲就可受益;為何國保要等到65歲才能受益?

18歲就算成年人。國民年金應該滿18歲成年就要馬上繳了;何必等到滿25歲?

(2)排富條款合理化

各種福利制度都有排富條款;應馬上檢討這些排富是否合理。
不合理就要馬上修正。

有房子的人不能領低收入戶津貼跟敬老津貼。

事實上必須有當包租公賺房租營利的事實才應被排富。

房子自己使用;不要面積大的太誇張;或價格貴的太離譜。就不該被排富。

有房子就被排富;等於懲罰老實屋主。聰明的屋主都把房子租別人賺房租牟利。

(3)強制保儲蓄險

汽機車車主,被強制必須向產險公司保第三責任險。

比照汽機車強制險。政府應強制人民保儲蓄險。

有收入的人;強制替自己,或自己的子女,向壽險公司保儲蓄險。
自己年長後,或自己的子女長大後可以受益。

自己剛有工作;不管兼職還是正職;強制替自己保儲蓄險。自己年長後可以受益。

自己的小孩剛出生;就強制替自己小孩保儲蓄險。子女長大後可以受益。

(4)政務官繳勞保

政務官應比照約聘僱人員繳勞保;而非比照事務官繳公教保險。

政府應允許約聘僱人員組織工會。

政務官應加入約聘僱人員工會;向約聘僱人員工會繳納勞健保費用。

(結尾)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上一代的人制定良好、合理的制度;下一代的人民享受制度帶來的福利。

歐美先進國家以及鄰近的日本。因為一百多年前他們國家就制定合理的社會制度;

所以今天他們國家很強盛。人民個個都有工作能力。人際之間,有像螞蟻一樣團結分工合作的本能。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1)舊人沒被照顧,新人?

目前已經出生於世間的人,都感覺自己完全沒被政府照顧。怎麼叫人相信,還沒出生的小孩,未來生下來之後;政府一定可以妥善照顧?

自己從小到大,都沒感覺到自己有被照顧。怎麼會相信,自己的下一代,政府一定會妥善照顧?

一個人在青少年、青年階段,感覺自己完全沒被政府照顧。怎麼叫人相信,自己在中年和老年之後;一定會被政府妥善照顧?

(1-2)第二胎才有補助

只有第二胎之後的小孩才有福利。老大則完全沒有任何福利。

人民如果連自己的第一個小孩都沒能力養育;怎麼可能會還想再生第二個小孩?

自己的第一個小孩,政府官員都故意完全不照顧;怎麼叫人相信,生了第二個小孩來之後;政府一定可以妥善照顧?

正確情況應該是:第一個小孩出生之後,隨即受到良好的社福制度所照顧;讓小孩的父母,對這個國家的社福制度有信心,自然而然放心的生第二胎。

(2)人口多的壞處

人口數變多:如果只是增加享受福利的人;而不是增加有繳所得稅跟勞保費、健保費能力的人;那這個國家的財政會垮。

每個國家都一樣;哪一黨都一樣:當官的人,永遠只照顧自己的親屬。對於許多不是自己親屬的本國籍人民;政府官員才不管他們死活。

享受國家資源的人不斷增加;但是稅金收入並不會因為人口變多而自動增加。資源有限;憎多粥少。

一個國家的人口過多:國民就會有貴族跟賤民之分;有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

(3)人口少的好處

一個國家,假如人口變少,但是國庫的稅收沒有減少。

在國庫的錢沒有減少的情況下:可以把國家資源用來照顧所有的國民;讓每一位國民都有受到照顧。

(4)次殖民地,次等公民

孫文《三民主義》:當時的中國,連殖民地都不如。

自己國家的政府:沒優先,照顧自己本國人民;反而優先照顧,外國人。

外國人完全沒繳過稅;竟然一樣享受我國的福利。外國人享受的福利,完全來自於本國人的納稅錢。

本國人要盡義務才能享受福利。外國人完全沒盡義務,卻一樣可以享受福利。

(4-2)中共的次殖民地

台灣是中共的次殖民地。

所有台灣本國人民,都被強制參加全民健保。全民健保,沒辦法照顧所有本國籍保戶。

竟然海外人士只要繳659元;就可以享受台灣的全民健保福利。那些海外人士只繳659元,根本增加不了什麼保費。

只有增加享受福利的人;卻沒有增加保費收入。收入明顯比不上支出;讓健保虧損程度增加。健保資源全被這些外國人給吃垮。

現在實施二代健保;所有本國籍保戶,都要看家庭總收入來決定自己的保費。
但是外國來台留學生,卻完全不用看家庭總收入;每一個人只要繳七百多元就好。

(4-2-2)

只有增加享受福利的人;完全沒增加盡繳稅義務的人。國庫全被這些外國人給掏空。

將台灣人民納稅錢:平白無故送給,從沒繳過稅的中國人。

中國籍觀光客;國民黨籍縣市首長:竟然用台灣人民納稅錢,補助其生活費;本國人民卻什麼補助也沒有。

中國籍碩士班研究生;馬中央政府:竟然用台灣人民納稅錢,補助其生活費;本國籍研究生卻什麼補助也沒有。

中國籍人士;在台灣遭受意外,馬政府竟然想用台灣人民納稅錢給予其「國賠」。

中國的十多億人口:從來沒繳過半毛稅金給台灣政府;而且其實質上並非中華民國公民;竟然也可國賠。

(5)外籍人士:

政府只能有條件照顧外國人。

外籍人士:只要在台灣領有工作證合法工作賺錢;且有誠實向台灣政府繳納所得稅;以及誠實向台灣政府繳納勞保費跟健保費;
台灣政府可將這些外籍人士,視同本國人,給予照顧。

一些先進國家對於外來移民,要同時審核財力背景以及家世背景;有些國家不允許人民有雙重國籍(如日本);有其道理在。

(5-2)內外有別

每個國家的官員當然都是優先照顧本國人;台灣官員則故意反其道而行。

官員應該做的事情是:
主動協助每一位領有台灣身分證的本國人民;培養職業技能;
盡量讓每一位本國人都有工作能力。

而不是故意無條件大舉開放外國人跑來台灣創業跟求職。
讓外國企業可以輕易的無條件來台和本國企業競爭。
讓外國勞工可以輕易的無條件來台和本國勞工競爭。

還有不該刻意讓沒能力繳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保費的外國人輕易入籍台灣。

台灣人民反對開放中國企業和中國勞工來台。官員還酸我們人民:『自己有實力還怕別人競爭』。

問題是大多數本國人都認為自己實力不足。
官員不先去幫助本國人民增強實力;反而刻意先幫助中國人在經濟上鬥垮台灣人。
能力不足的台灣本國人:難道會因為政府大舉開放中國勞工;而突然無師自通,變成有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