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
役 (一)消滅鐵飯碗 (1)公務單位 公務單位:員工應盡量全面改約聘雇和委外。員工全面保勞保。 除了軍人和警察;和具執法開罰單公權力的「稽查員」; 「事務官」人數應盡量越少越好。 員工因為薪水來源是國庫,不能領太多。 不能是固定領月薪。全面改為「領日薪」或「論件計酬」。 允許兼差:不用跟事務官還有政務官一樣被明文規定禁止兼差。 國庫財政不穩時:要跟一般勞工一樣放無薪假(無薪假期間允許兼差)。 (2)公營營利事業 公營企業全面去公職化: 公營企業員工:應全面免除公務人員身份。 不管是已退休者還是現職員工; 現職員工不管是新人還是老鳥; 全面免除公務人員身份。 從保公保全面改為保勞保(年資可以轉移)。 已退休者:停止發舊制公務員退休金。跟一般勞工一樣領勞退金。 現職員工:不管什麼年份到職,資歷如何久; 全面取消公務人員身份,變成一般平民。 從保公保全面改為保勞保。 「營利事業」員工的薪水高低;當然是由公司盈餘多寡來決定; 公司的收支比必須是大幅盈餘的狀態才能有資格領高薪。 (2-1)企業營業稅 一般人民開店做生意:要開發票;繳5趴營業稅。 應立法規定: 民營企業和公營企業的營業稅率必須有區別。 一樣是民營企業:大型商家和小型商家的營業稅率必須有區別。 民營企業:規模越大,稅率就應越高。 分店數量多的店,和營業額超高的商家:要比一般小商家繳更多的稅率。 公營企業:必須繳比民營企業更高的營業稅率。 公營企業大都是壟斷獨佔性質;有盈餘是正常的。 但盈餘都只是,全部變成員工的私人薪水。 國庫的收入:並沒有因為,公營企業有賺錢,而馬上自動明顯增加。 (2-2)人事費比率上限 就像國外的職業運動員,有所謂的「團隊薪資上限」。 應立法規定:公營企業必須有人事費上限。 整個集團的所有員工的薪水必須有管制。 公司虧損越多:就越降低全體員工的薪資上限。 公司盈餘越多:就越增加全體員工的薪資上限。 要不然,每次公營企業虧損,就只會拿消費者開刀;漲價。 (2-3)董事會反空降 「營利事業」和政府機關不一樣。 任命公營企業董事長:不應像任命政務官那樣,只是跟執政者同黨就被任命。 而且每次都是空降;董事會成員都完全沒有當過基層員工。 董事會是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