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體育署搶衛生福利部業務

體育署搶衛生福利部業務

馬英九總統任內的中央政府:把一般民眾做運動,與專業運動員做運動;兩者混淆。

(1)一般民眾做運動與專業運動員比賽

一般民眾假日時去戶外公園休閒做運動;這應是衛生福利部的業務;跟體育署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一般民眾跟專業運動員根本就不能相提並論。

體育署應該是管轄專業運動員的機關;不應該跟衛福部搶業務。

官員當每個國民都是運動員還是模特兒嗎?物化人民!

即使體育署是隸屬於教育部:未成年的中小學生做運動:一樣是國民健康署的業務,不是教育部的業務。

學生只有在學校裡面上體育課還有參加體育社團才是教育部管轄。中小學生利用假日時自行去戶外公園做體育運動;跟學校根本完全沒關係。

中小學生,應該是只有屬於體育社團的學生;而且是有代表學校參加比賽;才該被體育署管轄。

(3)免費公園與付費運動中心

台北市的付費運動中心;是根本完全不應該存在的東西;因為那完全是付費才能進入的空間。

其實台北市的大型公園,原本都有付費的運動空間,只是許久不用變成蚊子館。如游泳池、網球場、羽球場、棒壘球場。

應該是想辦法,讓目前所有在公園內的蚊子設施,增加使用率。而不是拼命設立許多,未來可能會養蚊子的新設施。

台北市各區的付費運動中心:

其周圍的房子,如果是屬於政府機關所有:
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

其周圍的房子,如果是屬於民間私人所有:
應全部強制徵收為公有;全部改列為公園用地;強制把房子拆掉蓋公園。

中山區運動中心:周圍的房子是台北捷運公司,還有政務官宿舍。

(2)體育場

體育場:是買票才能進去的空間。觀眾買票進去看別人運動。

體育場就像看電影、舞台劇、歌劇、演唱會一樣;是娛樂場所。

台北市市中心有欠娛樂場所嗎?

台北市目前那個天母棒球場還有小巨蛋體育場;一直被附近居民投宿噪音。

小巨蛋名為體育場,實際上卻是專門辦演唱會的地方;辦演唱會比辦體育賽事吵。

天母棒球場則是因為看職棒的觀眾喧鬧;還有職棒隊所屬的應援團攜帶樂器演奏;還有主場球隊的DJ放音樂。

在台北市:體育場只適合蓋在郊區;不適合蓋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