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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警管道單一化

軍、警管道單一化 警察來源不應有:警校學生,跟警察特考;這兩種區別。 職業軍人來源不應有:軍校學生,跟義務役簽志願留營;這兩種區別。 (1)學歷門檻 讀軍校跟警校不是為了文憑;所以不應有學歷門檻。 士校跟警專要有國中畢業證書才能去讀。官校跟警大要有高中職畢業證書才能去讀。 應該滿十八歲成年就可以讀才對。 入學時間也不一定要強行規定專校要讀五年、大學要讀四年;程度好的人可以提前畢業去當正式軍警。   (2)年齡層下限 警專跟士校未成年就可以讀。 滿十八歲才算成年人:應提高軍校跟警校入學年齡門檻;應該一律成年之後才能讀。 要讓這些只有高中生年紀的小孩:學格鬥技巧,學開槍技巧。學習怎麼和敵人打鬥;學習怎麼殺傷敵人。 高中生年紀的人:心智其實跟國中生和國小生差不了多少;軍校跟警校並不適合太年輕的人就讀。 (3)避免馬上正式任職 不應該有像義務役轉簽志願役,和警察特考;這種未讀軍校、警校;簽了就馬上正式任職的管道。 現在進入全募兵制時代:1994年以後出生的男生免服義務役。未來不再有義務役軍人簽了就馬上正式任職的管道。 現在應明文規定:要當職業軍人;必須先去軍校就讀一定時間;畢業後才能正式任職。 義務役轉簽志願役:應讓他們暫時消去現役軍人身份;先去軍校就讀一定時間;畢業後再恢復軍人身份。 警察特考,應設落日條款:只有在某個時間點之前出生的人,才能報名警察特考。 在某個時間點以後才出生的人;禁止報名警察特考。只能選擇先去警校就讀一定時間;畢業後才能正式任職。 (4)降級制度 軍警的官階不能只升不降;要有降級制度。 軍校生跟警校生:應比照醫生跟護士; 在學時應該要先當實習軍人、實習警察; 實習成績合格才可以畢業正式任職。 正式軍警若犯錯;應以降級取代解雇。 基層軍警若犯錯;應把他們降級成實習軍人、實習警察;強制重回軍校、警校就讀。 高階軍警若犯錯;應把他們降級成基層軍警。例如把校級軍官降級成尉級軍官;把尉級軍官降級成士官長。

心 *1.刻意不作為 從來就沒有真正無能的政府官員;只有刻意不作為的政府官員。 中央政府,還有各縣市地方政府:官員的施政滿意度低迷;不是因為無能;是因為官員刻意不做為;官員刻意要讓人民痛苦。 目前正在痛苦的人:政府官員刻意要讓他們繼續痛苦;甚至還刻意讓他們的痛苦變本加厲。 目前很快樂,沒感到痛苦的人,政府官員刻意要讓他們的快樂消失,讓他們開始感受到痛苦。 *2.刻意浪費公帑 官員故意執行錯誤的政策;錯誤政策浪費大量公帑;故意花費大筆公帑圖利特定廠商。 故意的跟不小心的當然不一樣;不小心的施政缺失,比較沒有花太多公帑;也沒有刻意要圖利特定廠商之事實。 因為官員有貪念;才會故意執行浪費公帑的行為,圖利特定廠商;然後再私底下向廠商索回扣。 那些特定廠商不斷掏空國庫的錢;人民必須要逼迫特定廠商把錢吐還國庫。 人民只能先向在野黨民意代表投訴;民意代表再向媒體投訴;用媒體製造輿論壓力; 用輿論壓力逼迫檢調單位出手,將廠商和官員起訴求刑;迫使那些廠商將錢還給國庫。 *3.廉能一體 不廉潔:做官的沒為民服務之心;沒把自己當公僕;反而把自己當成民間生意人。 民間上班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額外收入的事情不做;有沒有做事都領一樣的錢;多做事情,也不會讓自己薪水變多。 掌握著公權力卻故意不用公權力做好事;官員本身要先有廉潔之心,才會有驅使自己做好事情的動力。 *4.上行下效 上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 我們國家的體制是:上層政務官領導下層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 當政務官的人:要給底下的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作好榜樣。 施政有功勞:要完全歸功於基層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不能政務高官自己覽。 施政有過失:政務高官要完全自己覽;不能讓基層事務官和約聘僱人員去扛。 一樣是事務官:高階主管也要給基層人員作好榜樣;有功基層扛;有過高層扛。 *5.罰款進私人口袋 人民因違規行為所繳交的罰款;可以進開單官員的私人口袋。 不只開單的那個人有分紅;開單的人的直屬上司也有分紅;政務官也有分紅。 警察還有稽查員:把人民當成秧苗;當成金雞母。 守株待兔;等人民不小心犯錯;見獵心喜;給予開單。合法搶劫! *6.蚊子設施 任何公共設施:應該都是人民先強烈有需求;然後政府官員再依人民需求而建造。 而不是政府先強行建造;再強迫人民去使用;故意去製造蚊子設施;來圖利特定廠商。

人 *1.舊人沒被照顧,新人? 目前已經出生於世間的人,都感覺自己完全沒被政府照顧。 怎麼叫人相信,還沒出生的小孩,未來生下來之後;政府一定可以妥善照顧? 自己從小到大,都沒感覺到自己有被照顧;怎麼會相信,自己的下一代,政府一定會妥善照顧? 一個人在青少年、青年階段,感覺自己完全沒被政府照顧。怎麼叫人相信,自己在中年和老年之後;一定會被政府妥善照顧? *2.第二胎才有補助 只有第二胎之後的小孩才有福利;老大則完全沒有任何福利。 人民如果連自己的第一個小孩都沒能力養育;怎麼可能會還想再生第二個小孩? 自己的第一個小孩,政府官員都故意完全不照顧;怎麼叫人相信,生了第二個小孩來之後;政府一定可以妥善照顧? 正確情況應該是:第一個小孩出生之後,隨即受到良好的社福制度所照顧;讓小孩的父母,對這個國家的社福制度有信心,自然而然放心的生第二胎。 *3.人口多的壞處 人口數變多:如果只是增加享受福利的人;而不是增加有繳所得稅跟勞保費、健保費能力的人;那這個國家的財政會垮。 每個國家都一樣;哪一黨都一樣:當官的人,永遠只照顧自己的親屬;對於許多不是自己親屬的本國籍人民;政府官員才不管他們死活。 享受國家資源的人不斷增加;但是稅金收入並不會因為人口變多而自動增加。資源有限;憎多粥少。 一個國家的人口過多:國民就會有貴族跟賤民之分;有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 *4.人口少的好處 一個國家,假如人口變少,但是國庫的稅收沒有減少。 在國庫的錢沒有減少的情況下:可以把國家資源用來照顧所有的國民;讓每一位國民都有受到照顧。 *5.次殖民地,次等公民 孫文《三民主義》:當時的中國,連殖民地都不如。 自己國家的政府:沒優先,照顧自己本國人民;反而優先照顧,外國人。 外國人完全沒繳過稅;竟然一樣享受我國的福利。外國人享受的福利,完全來自於本國人的納稅錢。 本國人要盡義務才能享受福利。外國人完全沒盡義務,卻一樣可以享受福利。 *6.中共的次殖民地 台灣是中共的次殖民地。 所有台灣本國人民,都被強制參加全民健保。全民健保,沒辦法照顧所有本國籍保戶。 竟然海外人士只要繳659元;就可以享受台灣的全民健保福利;那些海外人士只繳659元,根本增加不了什麼保費。 只有增加享受福利的人;卻沒有增加保費收入;收入明顯比不上支出;讓健保虧損程度增加;健保資源全被這些外國人給吃垮。 現在實施二代健保;所有本國籍保戶,都要看家...

教師退場

教師退場 *1.解任 公立學校教師:通常都越資深越不適任;資深教師不適任,應比照學生直接記三大過汰除。 已退休教師:現被評定在職時不適任;而早已屆齡退休者;應強制廢除其退休俸跟十八趴資格。 流浪教師眾多:最大的原因是:教師執照取得太容易;執照的總量沒有管制;不是因為少子化。 取得教師執照就像一般人去考丙級技能檢定一樣容易。 沒有哪種身份可以有特權;你流浪教師找不到工作是你家的事。 現在的青少年長大後有些可能當老師。 少子化,現在的青少年以後會當老師的人的人數,自然比以前少。 但是因為教師執照取得太容易;教師與學生的人數,無法維持正確比例。 因公立學校,學生人數寧缺勿濫(以幫助私立學校招得到學生為藉口)。 公立學校,聘用的教師人數,和私校相比較就顯得太多;冗員太多;稅金小偷。 台灣完全沒有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 所有的不適任教師,都故意待到可領退休俸跟十八趴資格才退休。 在職期間:連續不間斷地傷害學生;對學生做出傷天害理行為。 政府應立刻把所有不適任教師全體大量解雇;讓適任的新老師進來。 *2.併校 落實《友善校園計畫》:公立中小學;教師被評定為嚴重不適任的學校:應強制被鄰校合併;讓校史完全消滅。 同一個縣市,同一個行政區內:友善校園分數最高的公立中小學;應把鄰近的教師品質差的公立中小學;給併吞過來。 公立國中國小的學區原本就是設定:讓學生從自己家步行就可到達;免搭大眾運輸工具。 合併別人跟被別人合併;兩校距離不能差太遠。併校的基本條件是學生一樣步行就可到達;免搭大眾運輸工具。 *3.重回師範院校當學生 教師除了要有退場機制;也要有降級機制: 不管是資淺菜鳥還是資深老鳥;正式教師只要被評定不適任;應一律直接降級成實習教師。 教師都是先讀師範體系的大專院校;結業後再當實習教師;實習完畢後;成績合格就取得執照;然後自己再四處到每間學校求職。 現任正式教師,不管資歷如何;只要被評定不適任:應強制降級成實習教師;並且重回師範體系院校就讀。 *4.總量管制 按照常理:生育率下降;公立中小學教師的數量;就沒必要再跟過去一樣那麼的多。 教師需求少;那就應增加師範院校學生取得執照的門檻。 教師應比照律師;進行總量管制;讓師生數量維持正確的比例。 *5.私校 保障有執照的人的權益:私立中小學;也應該只能聘用有執照的人當教師。 然後有執照的私校教師;應比照公立學校教師;投保《公教人員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