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檢討1994扁市長

檢討1994扁市長

(1)政績和施政滿意度

政績,和施政滿意度:不是靠媒體和支持者吹捧出來的。

是要讓人民真正的實際感受到:政府有在為人民做事;有在為人民服務;有苦民所苦;才叫做政績。

(1-2)如何才會有政績出現?

民選的政務首長,其內心,要有讓社會改變現狀的雄心壯志。

首長有心改變現狀,有心為人民做事;才會驅使自己有政績出現。

(1-3)
但也不是為了改變而改變。民眾要的是讓時代進步的改變;而非讓時代退步的改變。

(2)當選人,得罪自己選民

當初陳水扁當台北市長,得罪太多人,執法時,也做了太多衝動的行為。

得罪人有兩種:一種是,真的作出不對的行為,做出對不起人的事。傷害到他人的精神安全。傷害到他人的身體安全。

另一種是,維護社會正義,執法過當。

(2-1)
理容院業者,身受阿扁的嚴重傷害。他們的內心,對阿扁有著極重的深仇大恨。

法律規定,只有視障者,才可以從事按摩業。所以阿扁把理容院斷水斷電。讓全台北市的理容院瞬間全部消失。

理容院業者,對民進黨的深仇大恨:比白色恐怖受難者,對國民黨的怨恨還嚴重。

理容院業者,對阿扁的深仇大恨:比苗栗縣大浦農民,對劉政鴻的怨恨還嚴重。劉政鴻至少還懂得,等到成功當選第二任的苗栗縣長,沒連任壓力時才做!

(2-2)
還有,台北市政府的公職人員,也討厭阿扁。因為阿扁對公職人員考核太嚴。

基層公職人員,如清潔隊,經常被主管說掃地掃不乾淨,考績被打乙等。垃圾車,每天都要收垃圾,且一天要收兩次。清潔隊沒有公休日。

(2-3)
還有阿扁廢除公娼。原本合法的性工作者頓時突然失業。

扁廢娼的決策太突然,事前完全沒做任何配套錯施。

沒積極主動為那些公娼輔導轉業,培養職業技能。她們就是因為沒有職業技能,才會不得以當公娼。

(2-3-2)
其實只要對公娼頒布「日落條款」,讓公娼隨年紀自然消失就可。從某日開始,不再繼續發新的營業執照;永遠遇缺不補。現有公娼,隨著年紀老化,就會自然消失。

(2-4)
扁自己1994年選北市長,跟2000年選總統,都是靠對方分裂才當選。

卻沒有任何危機意識。拼命為自己製造敵人。還沾沾自喜,說自己做了很多正確的決策。

原本投國民黨的人還是繼續投國民黨。

即使馬郝兩位北市長,貪腐、弊案、施政缺失、浪費公帑;北市天龍人還是照投不誤。

政治人物,沒有製造敵人的權利!

(3)政黨=選舉

政黨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選舉。敗選就如同死亡。

前立委王世堅曾經很驕傲說:阿扁擔任台北市長,執法完全沒有選票考量,是對的事,就要去做。

不過,若執法完全沒選票考量,就永遠不會有下一次的當選機會。永遠不會讓自己增加選票。

政黨的當權者,要隨時為下一次選舉著想。

黨籍的民選首長,若執法完全沒有為下一次選舉著想,這個黨也沒有未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