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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退場

教師退場 (1)解任 公立學校教師:通常都越資深越不適任。資深教師不適任,應直接記三大過開除。 已退休教師:現被評定在職時不適任;而早已屆齡退休者;應強制廢除其退休俸跟十八趴資格。 流浪教師眾多:最大的原因是:教師執照取得太容易;執照的總量沒有管制;不是因為少子化。 取得教師執照就像一般人去考丙級技能檢定一樣容易。 沒有哪種身份可以有特權。你流浪教師找不到工作是你家的事。 現在的青少年長大後有些可能當老師。 少子化,現在的青少年以後會當老師的人的人數,自然比以前少。 但是因為教師執照取得太容易;教師與學生的人數,無法維持正確比例。 因公立學校,學生人數寧缺勿濫(以幫助私立學校招得到學生為藉口)。 公立學校,聘用的教師人數,和私校相比較就顯得太多。冗員太多。稅金小偷。 台灣完全沒有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 所有的不適任教師,都故意待到可領退休俸跟十八趴資格才退休。 在職期間:連續不間斷地傷害學生;對學生做出傷天害理行為。 政府應立刻把所有不適任教師全體大量解雇;讓適任的新老師進來。 (2)併校 落實《友善校園計畫》: 公立中小學: 教師被評定為嚴重不適任的學校:應強制被鄰校合併;讓校史完全消滅。 同一個縣市,同一個行政區內: 友善校園分數最高的公立中小學;應把鄰近的教師品質差的公立中小學;給併吞過來。 公立國中國小的學區原本就是設定:讓學生從自己家步行就可到達;免搭大眾運輸工具。 合併別人跟被別人合併;兩校距離不能差太遠。併校的基本條件是學生一樣步行就可到達;免搭大眾運輸工具。 (3)重回師範院校當學生 教師除了要有退場機制;也要有降級機制: 不管是資淺菜鳥還是資深老鳥;正式教師只要被評定不適任;應一律直接降級成實習教師。 教師都是先讀師範體系的大專院校;結業後再當實習教師;實習完畢後;成績合格就取得執照;然後自己再四處到每間學校求職。 現任正式教師,不管資歷如何;只要被評定不適任:應強制降級成實習教師;並且重回師範體系院校就讀。 (4)總量管制 按照常理:生育率下降;公立中小學教師的數量;就沒必要再跟過去一樣那麼的多。 教師需求少;那就應增加師範院校學生取得執照的門檻。 教師應比照律師;進行總量管制;讓師生數量維持正確的比例。 (5)私校 保障有執照的人的權益:私...

棒 (1)教練 台灣職棒各隊的本國籍教練:大多是由自己隊中的資深球員轉任。 棒協跟職棒聯盟:完全沒有任何教練培育制度。當教練之前完全沒有技能檢定。完全沒有評鑑制度。沒有退場制度。 好球員,並不等於未來就一定是個好教練。 職棒隊球員:大都是已經結婚生子的成年人了;教練還把球員當成中小學生在管教。簡直是成棒版王子燦。 中職球員工會每年固定舉辦訓練營;邀請美國小聯盟教練來台灣短期指導球員。 其實工會更應該舉辦《教練訓練營》: 中職各隊的教練需要「太上教練」;花錢請短期客座教練,讓教練跟他們學習怎麼當好教練。 業餘隊的教練也一樣;三級棒球和大學棒球和社甲成棒的教練,很多都是退役職棒名將;但他們的功力備受質疑。 平鎮高中總教練-前三商虎球員藍文成;2013年U18世界杯的台灣代表隊總教練;一直重複上演犧牲短打;比賽好難看。 前興農球員王信民跟吳政憲沒教練證照,不能當義守大學 棒球隊教練;那難道陳瑞振和許閔嵐當職棒隊教練就有證照嗎? (2)量 如果沒有量,哪來的質?基層球隊數量必須要多。 全日本四千多支高中硬式棒球隊:都要先讓同一個縣市的學校打地方聯賽。要先拿到地方聯賽冠軍,才有資格參加所謂《甲子園大賽》(四十九個會內賽參賽名額)。 全台灣總共才三十多支高中硬式木棒組棒球隊。台灣的《玉山盃青棒賽》:參賽單位不是單一校隊,是縣市聯軍。 全日本三百多支社會人棒球隊:都要先讓同一個縣市的社會人隊打地方聯賽。只有拿到地方聯賽冠軍的球隊,才有資格參加所謂《都市對抗賽》(十六個會內賽參賽名額)。 台灣社會甲組成棒的《夏季城市對抗賽》跟《冬季城市巡迴賽》:總共十隊規模而已。 台灣棒協以為都市對抗賽的「都市」是指城市隊。日本社會人棒球都是企業隊。哪裡有城市隊?也沒有國訓隊。 (3)球衣顏色 主客場深淺球衣。 團體運動比賽:兩隊選手的比賽衣服顏色,完全不能一樣。比賽衣服都有深淺色之分。 因為這樣觀眾才能分辨,場上每一位選手是屬於哪一隊。這在國外是基本常識。 台灣每個球類運動比賽:除了棒球以外,比賽衣服都強制有深淺色之分。 通常國外體育:主場隊伍穿淺色衣;客場隊伍穿深色衣。 白色跟黃色還有橘色一定都是主場球衣。灰色跟黑色一定都是客場球衣。 台灣棒球連職棒都只穿一套衣。職棒沒有以身作則;三級棒球更不用說了。一些私立學校棒球...

假球事件 輿論不能把假球的責任,完全讓球員去承擔。 球團的高層、球團的母企業大老闆,沒有保護好球員。 完全沒有干涉球員不能跟簽賭集團的人接觸。 完全沒有阻止簽賭集團的人去接觸球員。 沒有第一時間即時報警,把那些簽賭集團的人通通抓起來。 檢察官跟法官完全沒有把簽賭集團的人判重刑。 不滿主謀「雨刷」還有白手套莊宏亮、黃俊中僅被從輕量刑。 球員只要被起訴就被永久封殺在體育界。不只結束球員生涯;連當基層教練也不行。 而簽賭集團的人只要關沒幾個月,就馬上出獄。出獄後又是一尾活龍。繼續做壞事。 檢調單位應同時兼顧情理法;避免對社會大眾製造心理傷害。 不應該一律把球員視為「共犯」。應把球員視為被壞人威脅利誘的「被害人」。 跟球員完全不認識的黑道流氓:突然闖進來,強迫球員替他們做違法事情;不斷的威脅加利誘。 檢調單位不主動把這些惡徒逮捕;起訴求刑;繩之以法。反而說被威脅的球員,跟威脅他們的流氓,是共犯。 曹錦輝:旅外英雄回國變狗熊。變過街老鼠。 檢察官的「不起訴書」,故意把曹錦輝、謝佳賢這些不起訴的球員的形象抹黑。 曹錦輝、謝佳賢、陽森等人: 他們連被起訴都沒有;在法律上是清白的。 卻被視同有打假球;被永久封殺在體育界。 不只中斷球員生涯;連當基層教練也不行。 陳峰民、何紀賢等人:曾被起訴後來又無罪定讞。 他們無罪定讞後;是否應該跟,當初解雇他們的聯盟跟球團,提起訪害名譽賠償? 郭泓志跟王建民不能加入兄弟象;這樣會變成曹錦輝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