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儲蓄存款
Joint Savings Account
聯名儲蓄存款
*概論
建議台灣政府的金融管理單位;比照外國:讓銀行可以有家庭成員共同聯名帳戶。
國外這種帳戶稱作:Joint Savings Account(聯名儲蓄存款)。
適合讓法定家人:夫妻之間、兩代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共同開設的帳戶類型。
*國外很常見
國外只要是有法律上的親緣關係;就有權利開家庭聯名的銀行帳戶;
台灣的銀行的活期存款戶頭:有分「活期存款」和「活期儲蓄存款」兩種。
活期存款是公司行號帳戶;活期儲蓄存款是個人帳戶。
公司不可能永遠存在;總有解散的時候。
但是家庭成員的關係沒有法定期限;除非有一方提告家暴保護令;或夫妻情感生變。
*外籍人士
在台灣有事業的外籍人士和台裔僑民、新住民;在自己的國家的銀行都有開設及使用聯名帳戶。
當他們來到台灣以後;第一個提出的疑問是:為何台灣的銀行沒有聯名帳戶?
主要是台灣的洗錢防治相關法律太過於嚴格。
*排除特定類型
排除特定類型的前科犯:
曾涉及詐欺罪的人(詐騙集團);曾涉及洗錢罪的人;曾涉及貪瀆的前公職人員;曾涉及背信罪的人;曾涉及金融犯罪的前金融業經營者。
排除特定類型身份的人:政治人物、政務官、民意代表、里長、有給職黨工。
排除現任基層軍公教人員:事務官、軍人、警消人員、公立中小學校教師、國立大學教師。
排除曾涉及經濟犯罪,掏空自己企業的企業董事長及高層及其共同經營公司的家族成員(如王令麟家族、辜仲諒家族、吳欣盈家族)。
*把全民當賊
「聯名儲蓄存款」:這種類型的銀行戶頭,在國外是很自然很常見。
但是在台灣卻和金融犯罪畫上等號;台灣政府把全民都當成罪犯。
*法律框架
台灣《洗錢防制法》與《銀行法》對帳戶開設有嚴格規範,強調「實質受益人」必須明確,避免資金來源不清。
*銀行實務:
目前銀行僅提供「個人帳戶」與「公司帳戶」兩類。
家庭成員若要共享資金,通常透過:
•單一帳戶加掛副卡(ATM或信用卡)。
•委託書授權另一方操作帳戶。
*外籍人士反應
許多外籍人士來台後發現無法開設聯名帳戶,只能用上述替代方式,這與他們母國的習慣差異很大。
*政策建議方向
•比照國外制度
允許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法定親屬開設聯名儲蓄帳戶。
•風險排除機制
可排除曾涉及詐欺、洗錢、金融犯罪等高風險人士,降低濫用可能。
•監理配套
建立「共同受益人登記」制度,確保資金來源透明,並符合洗錢防制要求。
•社會效益
有助於家庭財務管理、代際資產傳承,減少因單一帳戶持有人死亡或失能而造成的資金凍結問題。
*核心問題
台灣政府目前的態度是「寧嚴勿寬」,將家庭聯名帳戶視為潛在洗錢風險,因此遲遲未開放。
這導致民眾感覺「政府把全民當賊」,與國際常態形成落差。
若要推動改革,必須在金融安全與家庭便利之間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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