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繳費漏洞和支出錢坑

社會保險的繳費漏洞,和社會福利的支出錢坑

(1)義務和權利兩者不對等

社會保險:
如果不同身份的人,可以享受一樣多的福利:要盡的義務就應一樣多才對。
同理,不同身份的人,如果要盡的義務一樣多:可以享受的福利就應該要一樣多才對。
繳費:不管是本國人繳的比外國人多;還是本國人繳的比外國人少;都不應該。應繳一樣多才對。

(2)地方政府浮濫發錢

社會保險如果有給付,就不應再讓國庫花費額外開銷。
勞保和國保:如果原本就有給保戶照顧未成年子女的給付:各縣市地方政府就不用再錦上添花,花國庫的錢。
勞保和國保如果每個保戶都老實盡繳費義務;就不怕給付發不出來。

統籌分配款比較多的直轄市,浮濫發錢;全國人口就會自然的集中在少數那幾個直轄市。
直轄市以外的縣市就幾乎完全沒人願意居住了,變鬼城。
只有直轄市才發的出錢來;直轄市以外的縣市的人民就等於是次等公民。

人民以農業和漁業工作為主的縣市,都不是直轄市;形同直接消滅台灣的農漁業。

(3)大人搶小孩補助金

養育比生育更重要。生容易,養難。
後天生長環境因素,比先天基因更重要。
不能生了不養。

地方政府所謂「生育獎勵金」,讓人民牲畜化;生一胎一次給數萬元。
官員當我們是豬還是狗;錢花光了缺錢,就會自然會再生一個小孩嗎?

如果是極度死愛錢;思想不正常的父母;就只會單純靠生小孩來賺錢。
生了後完全不養;小孩就放著任其自生自滅。
父母把生育獎勵金的錢花光了;就再生一胎賺一筆錢;生小孩像在生牲畜一樣。

勞退金:我們都知道按月領比一次領還正確。
但是照顧小孩的津貼:我們人民卻甘於「生一次領數萬元」。
與其一次領,不如按月領少少的「養育給付」;領到小孩滿十八歲為止。
舉例:如果是領固定薪水的上班族,有未成年子女;在原本領薪水的戶頭,每月發薪水的那天,勞保局就從勞保基金撥少量的錢到戶頭裡。

育兒津貼應該百分百完全用在小孩身上才正確。
與其直接送錢,不如給予購買日用品的事後補助。
父母在給小孩購買日用品之後;憑發票向政府機關領取補助金。

(3-2)生育意願

現在台灣人民結婚生子意願降低。

是因為:認為自己本身的居住空間不足;和認為自己本身的經濟能力不足;這兩大原因。

應先把自己未來的生活方式計畫好;再結婚生子。

勿顛倒順序:不是先讓小孩生下來之後;再想辦法應付接下來每一天的生活。

(4)旅外台人,旅台外人

旅外台人和旅台外人:是兩大繳費漏洞族群。

(4-1)旅台外人

外籍勞工:有繳所得稅和勞保費和健保費;算是對台灣有貢獻。
真正的漏洞是以依親的名義居留台灣的海外人士;和海外來台求學的留學生。

第二代健保:
每位本國籍保戶都強制依家庭總收入來決定保費。
但依親的海外人士和海外來台留學生;
卻仍然一樣固定每個人只需繳七百多元就好。
外國人繳的錢比本國人還要少。

(4-2)旅外台人

我們台灣在國籍法是屬人主義。
但是盡國家義務(繳所得稅、繳社會保險保費、男生服兵役)卻是屬地主義。

所得稅:台灣人在海外的收入,台灣政府一毛錢也課不到。

國民年金保費和健保保費:
人不在國內且在國內沒有戶籍;就不用盡繳費義務。
回國後只要短暫繳費幾個月;就可以享受跟一般人一樣的福利。

有能力可以出國的都不是普通人;這樣是劫貧濟富。權貴子弟自己的親人都外國籍,或雙重國籍。

(5)排富制度合理化

各縣市政府;用公帑對自己人民進行的任何福利措施:
與其檢討該不該排富;不如檢討如何排富才正確。

排富不應等於排小康階層;小康並不等於富人。
只有領基本工資的小資勞工;還有在夜市或傳統市場擺攤的業者;
跟首富郭台銘;難道等級一樣嗎?

站在為國庫節省公帑的立場:目前有排富的措施;或未來即將排富的措施;
要堅持到底;不要屈服於民粹壓力。

目前沒有排富的福利措施;應全面改成「排極富條款」:
領固定月薪的現職勞工:底薪特別高的少數人應排富。

工資是「浮動月薪」的人:
就是每一個月領到的錢,高低起伏很大的人:
領高薪的那個月份排富;領低薪的那個月份不排富。

自行創業者和接案族:
營收特別高時的那個月份排富;
營收特別低時的那個月份不排富。

(6)消費券排除特定對象

站在為國庫節省公帑的立場:消費券不該齊頭式發放,不該人人有獎。

應排除下列對象:

1.未成年人

應訂年齡門檻,未成年人不能領券。
領券方式是比照投票,到投票的地方領券。
那可領券的對象的年齡門檻,應比照投票權年齡,定在二十歲以上。

2.欠稅者和欠社會保險保費者和欠罰單者

3.公營企業和大型民營企業的董事會成員

4.領舊制退休金的退休公務員

5.現任政務官

應排除所有的現任政務官;特別是有法定任期保障的政務官(正副總統和縣市長)。

(6)退稅

人民每年每個月都要繳不同的稅。如果國庫收入是豐收的狀態;應不定時大量退稅。

只要是完全沒欠稅者:老實繳越多稅的人,就應退越多稅金;只要歷年來繳的越多,就可退越多。

比起齊頭式不排富的發放消費券,退稅明顯更佳公平。

用錢也更佳有彈性:暫時還不想花錢的民眾,就把退稅的支票存在自己銀行戶頭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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